close

一件成功的公共藝術須兼具「公共性」與「藝術性」,而非僅於公共空間植入藝術品,因此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明定在執行公共藝術計畫過程中需辦理民眾參與計畫,文建會更於民國97年修訂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預算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下者,興辦機關得逕行辦理公共藝術教育推廣事宜。如何讓民眾在執行設置過程中產生參與感,對藝術品產生認同感,進而主動親近藝術,成為日常生活態度,則為公共藝術計畫之首要課題。

尤以校園公共藝術,在教育部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要求下,相當重視師生參與,常見學校結合美術老師設計教案或學習單,或由藝術家到校進行藝術教育推廣、邀請藝術家讓師生共同參與作品創作,互動程度較為深入,內容亦越見多元活潑,辦理次數及時間可較為長久持續。參與形式由單純的勞動性質作業升級成圖像創作,參與者亦是身在其中的藝術家。將公共藝術計畫結合了文化、環境、空間、藝術以及社區議題,其豐富內涵可做為相關課程內容與規劃參考,成為學校教育一環,發揮藝術教育之功能。

因此,本書以蒐整國內外師生參與程度深入之校園公共藝術為主要編輯方向,著重書寫民眾參與形式與辦理過程,成為學校校務人員執行公共藝術計劃之參考,期以未來校園公共藝術類型將更臻多元豐富。我們將本書的精選案例放在部落格上,讓大家先睹為快,也歡迎大家回應閱讀心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a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