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同樣係由國藝會與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所補助「山水之間的藝術遊廊」計畫之一,非依法令規定辦理的公共藝術案,其計畫內容可提供設置經費三十萬以下的學校,未來作藝術推廣時的課程規劃。該計畫核心特色為,每間學校皆有一位專職的藝術家與學校老師配合,在既定的總體主題與課程架構下,共同規劃一學年的課程內容。該藝術家為完整掌握所有課堂資源,除了自己所教學的課堂以外,亦必須列席其他藝文工作者負責之課程,協助學童的成果展製作。課程規劃依上、下學期,大致分為「概念與啟發」以及「藝術體驗與實務演練」二大部分,由於鄧公國小曾是臺北縣藝文輔導團的召集學校,多年來研議出「鄧公國小藝文領域課程舉要」作為教學軸心,因此在藝文領域的教學面向上,已具相當活潑而多元,四年級就有以行動探索周遭環境為核心的課程規劃,於是計畫即以此延伸實施,以「我是誰」、「我在哪裡」、「我從哪裡來」、「我到哪裡去」四大方向作為課程主軸。
生活 生態 生生不息